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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章制度
意昂3學院關于學生請假的規定
發布時間:2016-11-21 訪問量:

為保障學生人身安全,為同學們提供更好的校園環境,提高教學質量,規範學生請假行為,特制定本規定。

1.請假條件

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節假日離、返校時間,按時離校,按時返校。如需離校,必須履行請假制度,因病因事不能上課,也須辦理請假證明。

2.請假制度

(1)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,除急病或緊急情況外,不得事後補假。

(2)學生假期結束後,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,必須面向輔導員請假,返校後憑當地醫療機構或家長的證明銷假。

(3)學生在校期間因病、因事請假者,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備案表,輔導員批准後方可離校。

(4)正常學習期間,請假七天之內,須輔導員審批同意;請假七天以上學院主管領導審批同意。

(5)請假期滿,學生應及時返校並到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手續;學生外出實習、實踐期間的請銷假由帶隊老師負責。

(6)學生參加各種文體比賽及活動,不能照常上課或參加考核的,由主辦部門出具請假證明,並協調辦理請假手續。

(7)考核、考試期間不准請事假,對重、急病者需有校醫的證明,並由主管教學系領導嚴格審核控制。

(8)畢業生實習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,且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書。先由導師同意,輔導員簽字後報學生科留檔。(需附與企業簽訂安全協議或合同)

3.續假手續

請假後由于特殊原因,需要延長假期的,應及時與輔導員聯系,申請續假,經批准後方可續假。

4.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校者,按照《意昂3体育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》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。

共青團意昂3學院委員會

2016年5月26日